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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2日

永續農業 / 第三節 永續農業之內涵與定義

永續農業 / 第三節 永續農業之內涵與定義

 

永續農業過去.現在.未來

第二章  永續農業之基本概念 / 第三節  永續農業之內涵與定義

        永續農業一詞譯自英文的 sustainable agriculture,從字面上來看,可分成「永續」與「農業」兩部分,有永遠持續發展農業之意。但在林業方面,有人主張應譯成「保續(保有、持續)」,認為在英文本意中,sustain 是指能保持、不減少生產力或品質,且每次利用後能再生產補充其種類、數量與品質,採用保續一詞將更合乎原意(陳昭明,1993)。而王啟柱(1993)則主張採用「持久性」一詞,強調保持於永久之意。所以 sustainable agriculture在中文裡,有永續農業、持久性農業、永續性農業、持續性農業、或永續性農業耕作法等不同譯法。

        從該名詞的發展過程來看,此概念可說是源自生物動態性農業或有機農業,而且在許多研究文獻中,因僅論及技術層面的問題,所以常常在提及它時,與有機農業、自然農法、再生農業等名詞混淆應用,容易讓人誤以為所謂的永續農業即是有機農業或自然農法。

        但是加拿大土壤學家Don Rennie發現實行純粹有機農法 50-75年後,土壤仍會劣化,只依靠作物殘體及豆科作物來固氮,是無法提供足夠養分以使農業永續發展下去的。所以永續農業並不單單是某一種替代農耕技術而已,以下將分兩部分來說明,一是列舉各相關名詞的定義,一是找出目前已有的永續農業定義,然後歸納出永續農業應有之內涵。

 

一、相關名詞之定義

(一)  有機農業(organic agriculture)
        實際上有機農業即是施行有機農法(organic farming)的農業。美國農業部於1980年定義為不使用化學肥料、農藥、生長調節劑及飼料添加物的生產方式,即為有機農業。而Liehardt & Harwood則定義為是一種儘量少用或避免使用化學肥料及農藥、配合豆科植物之輪作、利用農場內外廢棄物及天然礦物,以維持農業生產之耕作方式。其基本做法包括: 1. 為維持土壤的生產力及易耕性,施用作物殘渣、家畜糞尿、綠肥、有機性廢棄物及無機礦物於土壤中,以求充分供給作物生長所需之養分並保持良好的土壤物理、化學、生物性; 2. 以輪作、間作等耕作方式來生產多樣的作物並維持地力; 3. 以機耕法、生物防治法來防治雜草及病蟲害。

(二)  庭園農業(gardening agriculture)
        在歐美各國,早期有機農業的實行多採行小面積、非企業化方式,而且是廣見於家庭後院的栽培,所以有機農業又稱為庭園農業。

(三)  生物性農業(biological agriculture)
        有機農業的特點是利用自然資源、注重作物與其他生物之關係的方式來進行農業生產,因其重視生態體系的調和,故又稱為生物性農業。所施行的農法則稱為生物農法(biological farming),亦即是有機農法。

(四)  自然農法(natural farming, wild farming)
        此農法由日本岡田茂吉創於1935年,是一種主張不使用合成化學肥料、農藥、或其他化學物質,而採用天然有機物來培育土壤,認為健康土壤才能生產健康作物,同時利用生態平衡的原理來防治病蟲害,並且設法維持自然生態體系的農業生產方式。早期施行者認為人糞尿或畜產廢棄物不潔應迴避使用,強調「不耕地、無肥料、無農藥、無除草劑」四大原則。但最近因瞭解完全腐熟畜產廢棄物之營養成分及其在生態鏈中之角色,已不再限用畜產廢棄物。採行此農法的農業則稱為自然法農業或自然農業(natural agriculture)。

(五)  再生性農業(regenerative agriculture, renewable agriculture)
        此名稱是對照於現行的化學農業(chemical agriculture)而產生的,希望把農業由不健全狀態拉回到本來應有的農業型態,強調農業的再生性功能,也就是施行再生農法 (renewable farming)之農業。而所謂的再生農法即是有機農法,所以英語中的再生性農業即是指有機農業。  

(六)  生態農業(eco-agriculture, ecological agriculture)
        美國土壤學家W. Albreche在1970年首先提出此詞,而在1981年由英國農學家M. Worthington明確定義為在生態上能自我維持、低投入且經濟上有生命力,在倫理和審美上可接受的小型農業。太田保夫則認為這種農業就是有機農業、自然農法以及輕農藥農業之總稱,也就是指施行生態農法(ecological farming),主張減少使用化學合成物質以使其對自然生態之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的農畜業。不過在中國大陸卻擴大此詞的涵義範圍,將整合經營農業、生態經濟學等原理加入,所以生態學家孫鴻良就認為「中國式的生態農業」不同於西方的生態農業,將之定義為不否定化肥、農藥等的適當投入,而且主張運用生態學、生態經濟學原理和系統科學方法,把現代科學成果與傳統農業技術的精華相結合的一種多層次、多結構、多功能之集約經營管理的綜合農業生產體系。

(七)  低投入持久性農業(low input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LISA)
        是指減少能源(例如化學肥料、農藥、機械化等)投入的農作制度,不但可降低其生產成本,還可維持良好的土壤生產力及維護自然環境。其做法包括:輪作、病蟲害控制、保育犁耕等。

(八)  生物動態性農業(biodynamic agriculture)
        1924年Steiner 將之定義為是種調和的農耕和園耕技術,多角型的、循環性的農業栽培經營方式,根絕使用有目的之化合物,使農業呈分散性生產及分佈於各地區,是利用生物動態學原理來管理土壤、植物、肥料的農業。

(九)  替代農業(alternative agriculture)
        此詞係泛指所有為克服化學農業所帶來之危機而施行之可替代化學農業的模式,以生態學為其基本指導思想,包括有機農業、生物性農業、生物動態性農業、自然農業以及生態農業。

(十)  綜合農法(holistic farming)
        綜合農法是在1907年由Elliot所提出的,是指一種從整體觀念wholism) 來設計和管理農業生態系統的農法,英、法、德三國的有機農法就較偏重於綜合農法。也有人譯為總體性農法,而施行此法的農業稱為總體性農業。

(十一)高效率永續農業(high efficiency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HESA)
        1989年時,美國農業界的有些學者認為,永續農業應該是泛指能長期有利於改善農業環境與資源、生產量能滿足日益增加的人口需求、有經濟效益、能提高農民與整個社會之生活水準的作法才對,所以主張應將低投入持久性農業改為高效率永續農業。

(十二)永續農業與農村發展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 SARD)
        到1990年代,美國在推行LISA與HESA過程中,學者們發現光有進步的科學技術並不足以保證農業的永續性,如何提高農村教育、改善農村的設備等因素亦應加入考量,所以近年來已改提倡推動永續農業與農村發展這概念。

 

二、永續農業之各種定義

目前已提出的「永續農業」定義茲列舉於下:

    (一)  美國技術顧問委員會(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TCA)於1988年將永續農業定義為能成功地管理農業資源以滿足人類的需求,同時又能維護或增進自然資源與避免環境的破壞。

    (二)  S. Geng等(1988) 認為永續農業是隨時代的變遷,因人類追求生活品質的提昇所衍生出來之農耕制度。在生產過程中,不過份使用非再生資源,因而減少農業生態之破壞,且能長久保持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平衡、協調之農業體系,即稱為永續農業體系。

    (三)  Harwood(1990)則認為所謂的永續農業是指一種能有效的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環境平衡、增進人類與大多數生物福祉的農法。

    (四)  R.J. Mac Rae(1990)認為它是一種農耕的構想及體制,能使農耕對生態環境與社會之負面影響減少,而又能保持或改進農業經營的利益。

    (五)  加拿大農業部對永續農業所下之定義為能維持經濟上的生存要件,而且滿足社會對安全且富營養食物的需求,同時還要能保育或增強我們的自然資源及環境品質給後代。

    (六)  美國國會(1990)將永續農業定義為是一種綜合性的植物、動物生產體系,可隨地區運作情形而不同。主要的作法是循環利用不再生的資源及農場廢棄物,依生物循環來控制病蟲害,以生產人類所需之食物及纖維。除具經濟性外,還應提高自然資源及環境素質。簡而言之,是一種農場生產有經濟利益,並能提高人民生活素質之農業生產方式。

    (七)  經濟學家Crosson(1992)將永續農業定義為在社會能接受的經濟和環境成本下,永續地滿足人們對糧食和纖維之需求。

    (八)  吳聰賢(1993)將永續農業解釋為是一種整合的科學農業經營制度,期能妥善使用水土資源、減少依賴非再生資源、減少破壞生活環境及維持自然生態之平衡,為子孫保留能持續獲利的生產和自然環境。

    (九)  日本京都大學農學部的嘉田良平認為永續農業應該是通過資源的再利用和再生產,投入必要的最小限量的農藥與化學肥料,保持地域資源與環境,確保一定的生產率和收益,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物。

    (十)  黃山內(1994)則定義為係指一種耕作法除生產農作物外,負有維持與保存農業基礎之土壤、水、大氣等資源之任務,確實地讓我們的下一代,能生產充裕、安全衛生及多種類的營養食物。

    (十一)孫明賢(1994)認為永續農業最初是導源於使用有機肥料、採行生物防治、主張維持地力、消除化學藥劑污染的有機農業。但因農業是一種產業,必須符合經濟利益才能長期存在,而有機農業只是一種純生產技術觀點的理念,因此,有機農業不等於永續農業。所謂的永續農業應該是種能兼顧經濟利益與社會利益、調和資源利用與生態平衡的農業。

    (十二)丁文彥(1995)以為永續農業應是一種綜合利用自然資源(土地、水等)及人的資源(勞力、資金等)加上管理技術之農業生產方式。也就是說,要應用當地既有之資源、技術及投資來達到一定的生產水準,但又不影響環境品質之農業經營方式,施行步驟包括:合理之土地利用、少量之肥料或農藥使用、採行適當之輪作制度、以及注重水土資源之維護。

 

三、永續農業之目標、內涵、定義

        總結前兩段內容來說,永續農業的目標有二:一是確保人類及其後代子孫能在地球上繼續生存與發展;二是保持資源的供需平衡和環境的良性循環。其內涵則應包括有下列特性:1.經濟性,使農民的生產勞動有利潤;2.穩定性,須依賴新興的農業科技來達成生產穩定之目標;3.生態性,須能與生態環境和諧共存;4.社會性,須符合傳統文化與習俗。其基本定義應為:是一種用科學的方法來幫助農民,將選擇優良品種、土肥措施、排灌方式、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栽培技術、輪作制度等技術合理配置,以降低生產與經營成本,增加農業產出,提高農民收入,以及永續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農業。

        也就是說,它應是永續發展體系中的一個子系統,要依循著永續發展這基本原則來進行廣義的農業生產(包含農、林、漁、牧、食品業),須兼顧農業的生態面、經濟面與生活面的一種農業制度,不但要能持續的做有利潤的生產,也要能改進人類的生活品質。所以當我們要考量永續農業之經營措施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1. 永續農業作為一個總體發展目標,應先訂出一個明確且全面性的概念。
  2. 永續農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是存在於當地、國家和國際各個層面上,所以需要各階層的合作。
  3. 一個成功的永續農業模式須具備三個標準:永續性、有效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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